黎晓刚摄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近日,西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市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开展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西宁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减证便民”,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向深处行、向实处走。
《通知》要求,各行政机关按照“谁实施、谁编制”的原则,将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有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各行政机关负责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索要单位等形成证明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年5月31日前,市、县(区)统一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目录。
《通知》要求分三个阶段全面推进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一是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对照市政府先后两次取消的项涉及群众办事创业证明事项,梳理出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有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编制形成本地区本部门证明事项通用清单;二是各行政机关法制审核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编制形成证明事项通用清单进行认真审核后,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三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报送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进行汇总审核后,按程序报各级政府审定,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目录。
《通知》强调,各行政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作为落实全市作风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要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依托市大数据基础平台,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开放,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政府部门间、部门内部“信息孤岛”,对可以通过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查等办理的,或者能被法定证照、合同凭证等期货材料涵盖或替代的,可以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要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持续优化提升全市的营商环境。
来源:西宁晚报作者: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