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西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晨曦,副主任郭力克、韩生才、李晓舸、林磊、石鑫、雷富霖、李志坚及常委会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宋晨曦、韩生才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西宁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辞职和人事任免事项。宋晨曦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政府副市长韩兴斌、陈雪邦,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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